2)1 第一章_承恩侯情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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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大口吞咽,那种充溢在口腔里的淡淡甜味,比发布会结束谢幕那一刻带来的喜悦更真实,更容易让人满足。

  边吃边环顾四周,原来他身处一间大屋中,里头挤满了人,怪不得味道不大好闻。粗粗一看,老幼/男女都有,甚至还有几个褐色皮肤的,像是来自印度或是阿拉伯地区。

  刚想问这是什么地方,突然门被哐啷一声粗暴地推开,寒风倏地涌进来,一个健壮的男人站在门口,抱臂呵斥道,“都出来,今儿开市,再有卖不出去的,回来统统饿三天不许吃饭。”

  屋子里原本各色装死的人,在一瞬间全都麻溜儿地站起来,拍拍身上的灰尘,力争让自己看着平头顺脸一点。

  ——卖人,仝则头皮铮铮发紧,莫非他穿越到了一个奴隶身上?

  人不能总是走运,造物之神更不会总眷顾一个人。过去的二十七年里,除却个人成就带来的快慰,仝则这个人的经历,其实泛善可陈。

  五岁失去双亲,守着一大堆遗产和祖母、叔叔一家一起生活。因为他长得更像母亲,所以难以激发祖母对他遗情,祖孙之间的关系可谓冷淡疏离。叔叔婶婶与其说养育他,不如说想借着抚养多蹭点遗产费,因此对他时而鄙薄,时而谄媚。

  他在亲情淡漠的环境里长大,好处是学会了自我开解和调节情绪,也很早就明白安全感和幸福都要靠自己寻觅,更要建立在自身强大的基础上。他努力读书,努力发掘兴趣,在十八岁那年确定自己热爱时装,于是义无反顾申请去了圣马丁。这个决定招来了家人一致反对,他们首先质疑设计师根本就是高级裁缝,其次鄙夷一个男生不该去做衣服,最后干脆非议混时尚圈的男人全是同性恋,婶婶甚至用狐疑轻蔑的口吻说,不希望将来看见他变成一个喜欢男人的变态。

  然而很不幸,那个时候他就已经知道,他的的确确是亲戚们口中所说的“变态”。好在他已经成年,可以自由支配父母的遗产,也幸亏有丰厚的遗产做保证,才能让他在浮躁功利的时尚圈,凭借自己、凭借财力闯出名堂。

  命运曾经带你攀上巅峰,如果重活一回呢,恐怕一切都要推倒重来了,不过能活着就好,他不介意此刻糟糕的处境,反而告诫自己用最快速度认清目前的形势。

  “别犟,胳膊是拧不过大腿的。”刚才那妇人替他抿了抿头发,“多齐整的孩子,听说今天来的有大主顾。要是能去那些个公府侯府,以后起码吃穿不愁。”

  劝说词不算太有吸引力,但仝则还是冲她点头笑笑,然后一骨碌爬起来。拜那半个馒头所赐,他略微活动了两下,发觉头不太晕了,身体也有了些力气。

  一屋子人很快排成一队,由那壮汉拿着名册点名字报年龄。仝则由此发现这具身体的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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