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百九十二章 我是杀手_神级人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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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叫雷和,职业杀手,自幼父母双亡,我五岁出道,跟着上小学的大哥开始混,从打劫幼儿园的小朋友开始,一步步的自我增值,开始抢劫小学的、中学、大学和成年人,随后就是超市、饭店和商店。

  随着我加入的社团越来越大,同伴的能力越来越高,我们相信,团结就是力量,于是在我的大哥带领下,我们决定抢劫一家金店。

  我的这个大哥,可以说是一个天才,一个抢劫的天才,他在制定这个抢劫方案”“。可以说是异常的完美,完美到甚至于我们应该几个人去做,如何走路,谁先进去,谁最后一出来,应该说什么样的话,如何逃跑,逃到什么地方,如何销赃,都说的清清楚楚。

  我相信,只要按照这个方案,我们一定能够成功的,到时候,我们所有人都会成为千万富翁,然后在夏威夷的海滩上抱着美女、喝着美酒,享受欢乐时光。

  可是一直到行动那天,我终于才明白了一句话的涵义:不怕神一样的对手,就怕猪一样的队友。

  话说那天抢劫刚刚开始的时候,还是非常的顺利,我们掐断了金店的电话线、电源,屏蔽了手机信号、网络信号等所有的信号,然后我们就头上带着面具蒙着丝袜冲了进去。

  人都是怕死的,在我们大刀加小米步枪,不对,是五四式手枪的威逼下,那些什么经理啊、店员啊都乖乖的将金银铜铁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交了出来,整个抢劫的过程不超过三分钟。

  崇拜啊,我实在是太崇拜我的老大啊,多么完美的计划。

  可惜的是,完美的计划到此为止。

  mlgbd,我们的兄弟里有个叫二蛋的。竟然看上了个女店员,要带走。不过也不能怪那二蛋,那女店员确实长的很骚,连我看了都蠢蠢欲动,可二蛋啊,你也不看看是什么时候。现在在打劫啊,你竟然还泡妞!?

  二蛋和老大吵了大概3分钟,我当时都想一枪崩了那家伙,这样我们每个人还能多分点,但是为了团队的稳定性,我还是忍住了,我估计老大也是这么想的,他最终还是同意了二蛋带走那风骚女。

  不过那风骚女可不愿意,在二蛋用枪指着风骚女的脑袋说。不和他走,他就一枪崩了那风骚女的时候,那风骚女就妥协了。

  我想她可能是觉得生命比自由什么的更重要,我也是这么认为的,都死了要自由还有什么用,尤其那个什么“生命诚可爱情价更若为自由两者皆可抛”的话,也不知道谁说的,每次我听到住在我隔壁的小黑念这句话的时候。我都会暴打他一顿。

  这个扯的有点远,我们在回来。那风骚怪,不是,那风骚女就和我们一起走了,然后我们迅速的上了车,绝尘而去。

  上车以后,大家都很兴奋。毕竟计划成功了一半,只要在那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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